根据《甘肃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》(甘人社通〔2014〕413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张人社通〔2016〕81号)文件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,现对2024年下半年参加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鉴定结论(见附表)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期: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(共7天)。
监督电话:市劳鉴委办公室 0936-8360133
高台县人社局 0936-6630363
附件:2024年下半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公示表.pdf
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12月13日